湖北日報訊 (記者姚啟慧、通訊員程紅丹)昨日上午,曾備受關註的“武漢大學生劫持女醫生案”(本報11月30日曾報道)在青山區法院一審宣判。19歲的被告陳某犯綁架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,並處罰金1000元。
  5月18日下午4時50分,某高校大一學生陳某騎自行車返校時,撞倒82歲的樊婆婆。後因住院費用與婆婆家屬發生爭執,急於脫身的陳某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劫持一名女醫生離開醫院,後被警方制服。
  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陳某犯綁架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,並處罰金1000元,沒收作案工具。
  陳某聽到宣判結果後十分沮喪,法官2次問他對判決的態度,他才反應過來,輕聲說:判重了,考慮上訴。
  陳某辯護律師表示,陳某劫持他人是人身安全被威脅後的衝動,且主動要求坐上警車離開,並無主觀惡意,僅構成尋釁滋事罪。
  主審法官認為,陳某持刀劫持醫生,其行為構成綁架罪,一般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但陳某年紀輕,且綁架他人時間短,未對人質造成嚴重後果,根據《刑法修正案(七)》,屬於情節較輕,應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10年以下。
  (原標題:武漢大學生劫持女醫生被判5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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